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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基准地震台地震监测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点击:73次 日期:2015-01-12 20:23:3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地震局泉州基准地震台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4]142泉州基准地震台地震监测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发改审[201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地震局泉州基准地震台 , 建设资金来自 福建省地震局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基准地震台地震监测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左右,拟建地震监测楼及备灾中心等(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岩土勘察、实施性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土建、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绿化及停车场、围墙等)、后续设计服务。
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3.1勘察周期:20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
3.2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
3.3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3.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纸送审合格;
3.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2.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工程不要求;
4.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50108日至201501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法: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6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50元。购买预约电话:0595-2219881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帐户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4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012909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设计、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地震局泉州基准地震台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门外花园头,邮编:362000;
电话: 15396338128
联系人:  郭皓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601室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2198813、15959589938  传真: 0595-22198807
联系人:  小苏 
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22135506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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