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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井水库排洪渠周边道路及配套项目监理

点击:768次 日期:2018-09-03 12:21:24.0

招标公告

后井水库排洪渠周边道路及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井水库排洪渠周边道路及配套项目监理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17】218号文、南发改投【201849号文准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自筹 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后井片区,起点与芦科路顺接,向东与后科路相接,终点至科院北路相接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后井水库排洪渠的周边绿化(不包括排洪渠),绿化宽度12-19m,长约3.44km。第二部分为后井水库排洪渠南侧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8m,道路全长约3.45km,道路为单幅路,双向四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包含合同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建安工程费:人民币9679.5659

2.5 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50%计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基价计费额暂按建安工程费9679.5659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暂定为106.29万元。最终按竣工结算价为准,作为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费额计算监理服务费,该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监理合同及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进行平行试验所需费用。若工程延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2.6.1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2.6.2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31080000秒至20189250900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8年921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5016563070000059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925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A加密锁、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石井镇“泉州芯谷”南安高新园区,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6098887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普莲小区5幢202室,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nanantianya@163.com                              

电话:15859510506             ,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0595-689005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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