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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

点击:750次 日期:2018-09-07 09:57:28.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南发改投[2017]19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诗山镇红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附属安装工程,建筑面积:3210.98m2,层数:3层,檐口高度:12.45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附属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3210.98m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3210.98m2,层数:3层 檐口高度:12.4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4441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6  8  00  00 秒至 2018  9  17   15 3000秒前通过 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帐号:59590154431030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二: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9  17  15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azbcg.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安市 ,邮编:362300

电话: 13860765283

联系人: 吕军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栋1301-1303,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2219295320@qq.com

电话:0595-28000129  15359376129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76 、0595-689005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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