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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林氏民居—正屋、旧居、宗祠修缮工程

点击:760次 日期:2018-09-04 15:43:47.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林氏民居?正屋、旧居、宗祠修缮工程 已由 国家文物局、福建省文物局 文物保函[2015]1368号、闽文物字[2016]177178179号、闽文物字[2017]454648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博物馆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南安市博物馆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林氏民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83.906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3.906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达到《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一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和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20179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8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9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9 4  08 00 00 秒至2018

  9 28 09 00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提交;②或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序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5016563070000059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9  28  090000秒(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应携带网投成功后打印出的签到凭证到现场一体机上进行签到;开标时间到后,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标书的CA在一体机上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及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博物馆

地址: 南安市柳新路24 ,邮编:362300

电话: 0595-86383124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01-2327,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17583 传真: 0595-22117583

联系人:  小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地址:  南安市府前大道南 

联系电话:  0595-863824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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