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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诗溪诗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点击:763次 日期:2018-09-10 18:15:38.0

招标公告

南安市诗溪诗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诗溪诗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泉州市水利局泉水管[2018]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本级配套 ,招标人为 南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 120 号

建设地点:南安市诗山镇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 1049.3659万元;

最高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1049.3659 万元

招标范围:新建堤防长3752.6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2324.3m,右岸新建堤防长1428.3m;现有堤防加固加高长770.8m,清淤长度3.392km,设置排涝穿堤涵管23处,设置下河台阶16处,水坝加固1处,拆除重建人行桥1座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水利水电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帐号一:595901544310301,开户银行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开户帐号二: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银行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以上两个帐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只能用于一次工程交易活动,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时到账收款凭证为准)。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 10 0800分至201809 300830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80元。投标人如需图纸的请携带报名凭证到  招标代理处  另行购买,图纸每份人民币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09   30  08 30  00 (北京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在开标当日,投标人应自行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中进行签到解标,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09   30  083000秒前,通过 海迈电子标书(网址:http://www.qzzb.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南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址:南安市  

   编: 362300    

联系人:戴先生  

移动电话:13506960730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址:泉州市泉秀路真武庙19幢二层

   编: 362000  

联系人:小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99299226  

 

监督单位:  南安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5-86353686  

                                  发布日期: 2018 09  10  

友情提示:

1、 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0592-5050352。

2、 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x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制作投标文件时,若有导入图片的,请将图片正向导入,并保持图片清晰。

4、 投标人在网络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定要检查确认所有章节内容,更新评标条款并检查应标点设置,避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未签章、应标点设置不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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