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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江南卫生院周边路工程项目施工

点击:88次 日期:2015-01-09 21:32:13.0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江南卫生院周边路工程项目施工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3]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江南乡魁岐村江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江南卫生院周边路工程包括南北向朝晖路及东西向规划路,其中朝晖路长193米,宽36米,规划路长693米,宽24米,道路占地面积21179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3115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197619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江南卫生院周边路工程项目施工,包括朝晖路K0+000-K0+193及规划路K0+000-K0+693段路基、排水管道、电力排管、通信管道、路面、路灯、交通标志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含排水预压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绿化养护期按一年(包含成活率养护期6个月)计。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2.6.2.            设计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4日至2015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光盘、施工图纸)每份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299 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
邮编:350500
电话:0591-26161879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XMCS-FZ招2013-111-5”字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    注: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请传真至0591-26225100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电   话:  0591-26123129 
地   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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