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一期纵一路道路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7]7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潘渡村与陀市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路全长1.4公里,道路修建宽度12m(含3m人行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预算价为668700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照明、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绿化、临时设施等工程施工。路全长1.4公里,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采用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路起点为新校区大门,途中分别和横一路、横二路(横一路和横二路均已施工完毕)相交,终点止于五号宿舍楼。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 20里/小时。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说明: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通过不记名方式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sj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保函单上注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一期纵一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见简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建)客户端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于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系统客户端版本制作成的电子标书,造成电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其后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企业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fjjsjy.com/)上的相关通知对金润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建)客户端进行及时升级。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新店义井19号 邮编: 350012
电话: 0591-26296982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22878
联系人:邹工、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注明用途:“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一期纵一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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