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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镇贤林大道延伸段公路工程

点击:371次 日期:2018-08-12 17:25:10.0

招标公告

南安市石井镇贤林大道延伸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 1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石井镇贤林大道延伸段公路工程 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南发改投【201879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南交工【201857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2.2  项目的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1268平方米,道路全长0.632公里,路基宽度22,路面为沥青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工程等;工程总造价为1190.7872万元(其中:公路部分造价为851.6987万元,市政部分造价为339.088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控制性工程  / 施工计划工期为□   /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 /  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  / 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所属组别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

Z1

\

0.632

项目用地面积21268平方米,道路全长0.632公里,路基宽度22,路面为沥青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工程等;工程总造价为1190.7872万元(其中:公路部分造价为851.6987万元,市政部分造价为339.088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根据实际标段组数量增加)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对同一标段组(未划分标段组的,每个标段视为一个标段组)投标的,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且每家关联企业成员只能参投一个标段,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 9409 00,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azbcg.com.cn)” 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9 317 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 标段2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azbc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址:南安市石井镇

  编:362343

      联系人:赖炳宏

        话:18065387129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安市成功街御景苑A902

  编:362343

      联系人:小欧

  话:0595-8799886715605959226

监督单位: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595-8636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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