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K224900~K225400、省道213线(原X332线K0000~K0500)段路面重铺工程 |
点击:326次 日期:2018-08-08 12:37:10.0 |
国道324线K224+900~K225+400、省道213线(原X332线K0+000~K0+500)段路面重铺工程(项目名称) 1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K224+900~K225+400、省道213线(原X332线K0+000~K0+500)段路面重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路工[2018]184号、泉路工[2018]2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审批机关名称)以泉路工[2018]314号、泉路工[2018]3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 国道324线K224+900~K225+400,省道213线(原X332线K0+000~K0+500),其中工程规模路面重铺20000平方米,总造价为503.698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Z1 |
G324线K224+900~K225+400、 S213线(原X332线K0+260~K0+500) |
0.50KM、0.24KM |
主要建设内容路面重铺200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3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本项目不做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对同一标段组(未划分标段组的,每个标段视为一个标段组)投标的,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且每家关联企业成员只能参投一个标段,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qzzb.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交通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及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com.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及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邮 编: 362300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17750799876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4楼402
邮 箱: 362300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 0595-28191333
传 真: /
电子邮箱: 13506011133@qq.com
监督单位: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595-8636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