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南金公路市政化改造(白改黑)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117次 日期:2018-08-07 11:14:01.0 |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南金公路市政化改造(白改黑)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7]221号、南发改投[2018]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交叉南洪公路,经美林路口,柳美北路路口,下穿漳泉肖铁路,经茂盛路口,终点位于省新镇政府;道路全长约6公里,道路红线宽23米,在原砼路面进行沥青路面改造(含污水管道工程),无涉及新增用地。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本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6815.0693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8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125.7779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一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一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8月28日09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8年8月27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一: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帐号二: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以上两个帐户任选一个。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汇款到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放入投标文件之资格文件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执行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 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安市美林梅亭村江北保障性住房1#201室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nafdcgs@163.com
电话: 15960705457 ,传真: /
联系人: 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712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303756031@qq.com
电话:13960233865 ,传真:0595-86353790
联系人: 小陈、小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76、689005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