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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188C(HDCG20180828)-材料学院电池设备采购

点击:292次 日期:2018-07-20 10:30:19.0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188C(HDCG20180828)-材料学院电池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8-SH188C(HDCG20180828)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
地址: 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157115037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材料学院电池设备采购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燃料电池测试设备1台;燃料电池控制设备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55.25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8日9:3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陈先生、黄小姐,0592-2226739、2233021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7-19 19: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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