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互华-公开招标-HHX-2018-005-厦门市游泳馆改造项目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
点击:221次 日期:2018-07-19 10:58:18.0 |
福建互华-公开招标- HHX-2018-005-厦门市游泳馆改造项目电梯工程---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HHX-2018-005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0592-0592-312377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南路23号1302单元,0592-5660559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游泳馆改造项目电梯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3台电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约90万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优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结合“三证合一”制度执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目前,我市税务部门已不再单独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而是将其与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合并。因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允许税务部门未单独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 2018 年 08月 09日(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8-10 9:00:0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8年08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南路23号1302单元)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沈小姐
0592-5660559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邮寄):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账 号:40329001040010938; 收款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采购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为:2018-07-19 10:02:0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