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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谈判-GW2018-SH470C-集美区防汛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点击:118次 日期:2018-07-17 11:21:02.0
厦门公物-竞争性谈判- GW2018-SH470C-集美区防汛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8-SH470C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总台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区防汛物资采购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区防汛物资采购,一批;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7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18:00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7-20 9: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厦门市湖滨南路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叶小姐、杜小姐 0592-2279328、223302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7-16 2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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