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
点击:170次 日期:2018-06-11 00:04:30.0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8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6851579 传真:0596-6850832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开发区环保局(363122)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关于漳州开发区龙溪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 漳招环验 〔2018〕12号 | 2018年5月15日 | 详见附件1 |
2 | 关于伟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棕榈油精炼工程即1条日处理1000吨棕榈油物理精炼、分提生产线项目(一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 漳招环验 〔2018〕14号 | 2018年5月15日 | 详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