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雪梅大道至纵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58次 日期:2018-06-11 00:02:32.0 |
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雪梅大道至纵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雪梅大道至纵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建设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康洪二路东段(雪梅大道至纵一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批复》南发改投[2017]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10.9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30km/h,双向四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招标控制价658.6962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6.6532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5月25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年 6月14日 09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标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32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执行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5630700000591。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汇款到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放入投标文件之资格文件中。
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 ,邮编: 362300
电话: 黄小姐 ,联系人: 1528028550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成功大厦荣华阁1703 ,邮编: 362300
电话: 0595-86262089 ,传真:0595-86262089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0595-689005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97550
招标人: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
邮编:362300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5280285502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大厦荣华阁1703
邮 编:362000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8626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