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18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英溪小流域) |
点击:65次 日期:2018-06-11 00:02:31.0 |
南安市2018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英溪小流域)(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2018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项目(英溪小流域)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闽水水保【2018】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070号;
2.2 建设地点:__南安市仑苍镇 ;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15.6692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391.2192万元;
2.5 招标范围:英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19hm²,安全生态水系
2.6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2.9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7 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80元。投标人如需图纸的请携带报名凭证到 招标代理处 另行购买,图纸每份人民币500元。
5.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南安市仑苍镇
邮编:
联系人:
移动电话:18005061399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御景苑A幢902室
邮编:362300
联系人:小陈
监督单位:南安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5-86353686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