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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协诚-公开招标-XC采招【2018】003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校区东侧环校道路(监理)

点击:71次 日期:2018-02-10 08:57:35.0
厦门协诚-公开招标-XC采招【2018】003号-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校区东侧环校道路(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C采招【2018】003号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05925051880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校区东侧环校道路(监理)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规划占地200291.358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8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237万元左右,主要建设内容为校园内配套的道路、挡土墙、排水沟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工程监理费取费费率: 小于或等于2.64%,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此监理费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本项目采用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3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在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郭小姐,联系电话:  0592-5051880  。 
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8-3-5 9: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3 月 5  日9:00(北京时间);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郭小姐   
05925051880 
其他: 无。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2-09 16: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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