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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恒-公开询价-正恒厦采购招(2017)第006号-蔡塘古地石安置房一期配套室外景观工程甲供苗木采购(二次)

点击:60次 日期:2018-02-10 08:57:33.0
福建正恒-公开询价-正恒厦采购招(2017)第006号 - 蔡塘古地石安置房一期配套室外景观工程甲供苗木采购 (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正恒厦采购招(2017)第006号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 
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12921 
采购项目名称: 蔡塘古地石安置房一期配套室外景观工程甲供苗木采购 (二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开询价文件及采购清单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462987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2月10日起至2018年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18:00时。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592-5212973 
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2-27 9:3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27日上午09:30时。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简先生   电话:0592-5212921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2-09 16: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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