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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2018-SH051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运维服务

点击:42次 日期:2018-02-06 17:32:30.0
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2018-SH051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8-SH05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翔安区政务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     编: 361004    
网     址: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采购项目名称: 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运维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运维服务,一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8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标书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图纸另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2-23 09: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林小姐
电 话:0592-5822907  传 真:0592-5822911 
其他: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2-05 17: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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