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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QY080C-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点击:127次 日期:2018-02-03 18:32:28.0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QY080C-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T2017-QY080C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陆海通客运枢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总台电话:0592-2279306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批,含21台垂直电梯、26台扶梯及2台人行步道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且要求曳引式客梯及无机房客梯的制造许可级别为A级或A级以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制造许可级别达到B级或B级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许可明细表的有效复印件。
(三)投标人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须明确电梯的安装维保单位,并提供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四)投标人若不是投标电梯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对投标人代表进行授权。
(六)投标人须提供其注册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报名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79306,传真:0592-2279306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 2018-2-28 上午9: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投资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工:0592-22793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8-02-02 1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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