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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附属工程(二期)

点击:373次 日期:2018-01-23 14:53:59.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附属工程(二期)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红十字会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红十字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核定控制价为1674975元,K=9%,发包价为152422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便桥、消防水池及泵房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4975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8 123日至2018129日,每天上午9 30分至 1130分,下午230分至4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南平西路89号4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候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2 5930,提交地点为福州市红十字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8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十字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8楼,邮编:  350014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74374     ,传真:  /    

联系人:  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西路89号4层   ,邮编:  350007 

电子邮件: /

电话:15880072276,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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