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边防大队文化样板建设工程 |
点击:285次 日期:2018-01-23 14:53:23.0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边防大队文化样板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荔城边防大队文化样板建设工程
2)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3) 工程建设规模:约131万;
4) 招标编号:闽新茂泰【2018】莆招003号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6) 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整元,办理方式详见招标。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武警莆田市边防支队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157599009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人: 小杨 电话: 0594-2817299
监督部门: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电话:0591-835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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