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榜头消防中队文化建设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345次 日期:2018-01-23 14:53:23.0 |
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仙游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编号:闽莆中实【F-2018】采招003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榜头消防中队文化建设及安装项目 约165000元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报名时间:2018年_1__月_22__日至2018年_2__月_8_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_2__月__8_日__9:30___,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所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8年 1 月 22 日至2018年 2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仙游县公安消防大队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3)开标地点: 仙游县公安消防大队会议室
六、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的响应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八、我司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单位:仙游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鲤南镇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电话:13599492257 电 话/传真:13599466266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2018年 1 月 22 日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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