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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林村判院公园景观项目工程投标邀请书

点击:163次 日期:2018-01-20 10:31:54.0

六林村判院公园景观项目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宁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六林村判院公园景观项目工程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长政办【2017】10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乐市金峰镇六林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金峰镇六林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判院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102844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六林村判院公园景观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含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用贰级注册建造师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284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 19900 00 秒至2018  25  17 00  0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部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A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0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金峰镇六林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乐市金峰镇判院村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64078255      ,传真:    /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A层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339448   ,传真:    /         

联系人:    刘工   

 

监管部门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联系电话:0591-2752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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