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 |
点击:140次 日期:2018-01-19 10:50:14.0 |
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的招标编号为HRC[ZZ-2018]第002号的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对芗城区浦南镇、天宝镇、石亭镇、芝山镇、南坑街道的71个村庄实施污水收集,该项目要求管网收集率达到80%。
2.4. 管网投资总额:约人民币30327.38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 招标内容: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的污水收集管网部分;投标人应完成污水处理设施预选址并拟定处理工艺。
2.7. 设计周期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止。
2.7.1.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批通过后3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含电子版)。
2.7.2.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提交修改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后2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版)。
2.7.3.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包括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审计、移交等后续服务工作并配合审计止。(因村镇污水收集设计易受外界因素影响,环境复杂,变更调整工作量大,要求在建设期内设计人员应常驻项目现场)。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设计单位员工。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18 日至2018年 1 月 22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2 月 7 日上午12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任选一种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开户行: 1409020329264011088
账 号:工行漳州市芗城支行
方式二: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方式三: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
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2 月 8 日上午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签到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签到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须单位公章)
7.4.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8 日上午08时30分
8. 本工程设计费为661.95万元,本项目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联系人:小黄 电话: 0596-216115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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