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GXXY180103001-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89次 日期:2018-01-18 17:32:07.0 |
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GXXY180103001-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FJYZ-GXXY18010300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2399398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零星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组一:福泽园零星工程,包组二:中华永久墓园及薛岭山陵园(含薛岭山墓园)零星工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包组一:约150万元/年;包组二:约150万元/年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2018 年 2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3:00 至 4:30 (北京时间)凭单位介绍信到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购买招标文件 |
采购文件售价: | 每套200元(不含图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2月12日下午3:0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8年2月12日下午3:00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二楼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小徐,0592-2399398 |
其他: | |
采购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为:2018-01-18 16:42:1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