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天食品厂专用玻璃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71次 日期:2018-01-18 17:30:05.0 |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民天食品厂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FJJX201709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配置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 保证金 |
1 |
1 |
500ml玻璃瓶(民天专用) |
详见招标文件 |
580万只 |
686.3万元 |
10万元 |
2 |
415ml玻璃瓶(民天专用) |
310万只 | ||||
3 |
760ml玻璃瓶 |
38万只 | ||||
4 |
610ml玻璃瓶 |
10万只 | ||||
5 |
180ml玻璃瓶 |
20万只 | ||||
6 |
314ml玻璃瓶 |
20万只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
5.项目联系人:李水连
6.电 话:0591—87555700 传 真:0591—87545118 电子信箱:1873627286@qq.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10层1019室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售价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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