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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亭街地下停车及配套服务房专用配电房工程

点击:61次 日期:2018-01-18 17:30:01.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茶亭街地下停车及配套服务房专用配电房工程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榕发改基建〔2008〕3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茶亭街地下停车及配套服务房专用配电房工程包括配电房变压器、高低压柜、电缆、桥架、照明、接地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专用配电房,新装高压开关柜,直流屏,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新敷高压电缆和接入供电配电房室外高压电缆、室外电力管网,电房开关柜、变压器设备采购、安装、试验及相关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柒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19472273.00元)

2.5.    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并附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可视为原件)。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能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福建能监办的证明。

3.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8日至2018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五一南路1号联信大厦1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共计人民币500元(不收现金),并汇至下列银行账户,售后不退。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台江支行

账    号:35001884300052501754

4.3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27日9时30分。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单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台江支行

账    号:3500188430005250175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南路联信大厦18层     

电  话:0591-83095592                      传  真:0591-83280136

联系人:郑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电  话:  8341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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