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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维修服务分公司充电新装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8-01-17 14:56:16.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维修服务分公司充电新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狮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工程总投资额约为93万元,包含了石狮维修服务分公司服装城充电1-2新装工程以及石狮维修服务分公司客运充电1新装工程的三台箱式变电站的基础建设、安装、土方回填、调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投标人在项目总工期内如约完成三台箱式变电站的安装、调试并保证投入使用);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 0116日至2018 012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不休)自行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报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 300/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 0207 0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02  07 09  30,提交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泉州市鲤城区民权路1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8280025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联系人:    小于                   

       联系电话:    0595-28808829            


      监督部门: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5-282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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