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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220kV升压站PC工程

点击:165次 日期:2018-01-17 14:55:41.0

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220kV升压站PC工程

招标编号:FJTP-0624181110155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石城项目)220kV升压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土建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石城项目概况:本风电场新建1220kV陆上升压变电站,本期设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00MVA,预留远期1台约70MVA主变(位置),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远期采用单母线带母联分段接线),35kV母线采用单母线无母联分段接线;设2套无功补偿装置,分别接至35kV母线(III段);设2台站用变,1台站用变接至35kV母线上,另1台站用变接至施工遗留的10kV电源,站用400V母线采用带母联分段接线;机组拟采用1 1 变接线,经就地升压35kV 后,以8 回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升压站。本期以1220kV送出线路(方向宜朝东南侧出线)以接入220kV大蚶山升压站220kV侧,F区项目风电场汇流220kV进线1回,预留220kV出线一回(位置),预留其他风电场220kV进线1回(位置)。具体详见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拟建站址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湖尾村西北侧的滨海滩地上,本风电场220kV 升压变电站布置在风电场规划场址西侧,站区用地呈长方形,可用地尺寸为71×126m,长轴方向为北偏西约43.4°,配电装置区按模块化布置,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取6.60m

根据本工程用地预审,莆田市公路交通发达,沈海高速公路、G324国道东北~西南向贯穿境内,以G324 国道、S201 省道、S202 省道、S306 省道为主干的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000km。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陆上升压站西南侧约30m 处即为X225 县道(7m 宽砼路面),站址外围的交通条件较好。水运可通过秀屿港进行中转,秀屿港位于站址西南侧,从水上运输的设备抵达秀屿港后经S201 省、石城疏港公路X224 县道、X225 县道至站址。站址至秀屿港的公路里程约60km

2.2 招标范围:

2.2.1设备区部分: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工程220kV压变电站设备区的所有电气设备、预制舱体及设备区土建工程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内服务、保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具体详见相关设备、设施技术规范书;设备区部分还包括但不限于:

A、二次定值计算。

B、升压站与省调、地调、相关变电站、相关设备厂家(不在本标段采购的)及其他检测单位的联调、联试的工作及费用(不含通讯接口费、通讯通道租赁费)。

C、设备、预制舱、电缆构筑物等接地和设备区接地网联接工程(不包含设备区主接地网施工)。

D、设备及设备区标识牌及施工(按标准化变电站要求设置,具体尺寸、名称、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E、设备区至综合楼、中控室、水泵房、施工变等升压站站内其他构筑物、设备所需的所有动力电缆、动力柜、开关、光缆等材料;

F、主控室电气安装及综合控制计算机配置(含主控室监控大屏幕采购、安装及调试);

G、设备区内,三通一平以外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地基处理、排水工程、装修(含舱体外立面喷绘图案工作-图案由招标方确定)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沟、设备基础(不含主变基础)、设备区道路、设备区铺碎石工程,施工相关的检验和试验等。

H、升压站内设备区内的照明系统;

I、与以上各项有关的质量检查及安全验收等并网前的工作及产生的费用。

备注:

1、本标段的福建省电力专用通信网电路开通联调试验费用、接口费、通道租赁费用由业主承担;

2、预制舱部分范围可以理解成:设备区的设备布置、巡检及维修道路(道路及电缆沟盖板以外的区域统一铺碎石)、设备基础、电缆沟、排水系统等的设计都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并负责施工,投标人在本区域内的所有设计必须取得项目设计单位认可。设备区设备布置及土建工程设计方案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供(招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布置及土建设计方案仅是参考方案)。

3、设备区的主接地网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区内所有设备及构筑物与接地网联接部分的施工。

4、投标人还应承担水陆运输、货物装卸、码头租赁、二次转运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2.2.2 土建部分: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工程220kV压变电站设备区外的所有土建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内装修以及相应的施工辅助设施等,其施工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土建工程项目:包括站内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挡墙砌筑、围墙砌筑、站内建(构)筑物的建筑、给排水(含生活、绿化给水、消防给水、站区排水)、站外挡墙护坡、事故排油系统(含主变油坑、排油管及事故油池)、站外排水工程、消防、电气及相关专业的预埋工作、装修、绿化、配电装置区内的碎石铺设、油坑内基础、防火墙、配电装置区外电缆构筑物、电缆敷设、埋管,与配电装置区的分界围栏等,土建工程施工相关的检验、试验工作,和土建部分所有永久土建项目混凝土或墙体内的埋件及埋管的材料、制作和安装;

B、 防雷接地工程

全站防雷接地(不包括配电装置区设备及电缆构筑物接地引下),防雷接地施工须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认可,应负责委托当地气象部门进行图纸审查及竣工检验,同时取得气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及年度检验证书;

C、 暖通工程

D、 消防工程

E、 升压变电站综合楼、附属楼室内装修。包括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顶棚工程、生活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空调冷凝水系统、照明配电、通信及火灾报警埋管、有线电视等。

F、 升压站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升压站站内道路及进站道路,进站道路长度约38m(以施工图为准)。

2.2.3设备区分界

2.2.3.1  220kV线路工程的分界:为升压站220kV组合电器(GIS)连接端子处(线路侧的电缆头采购及安装不含在本标段内),电缆沟为围墙外一米;

2.2.3.2  35kV集电线路与升压站分界:为35kV开关柜接线端子处,电缆沟为围墙外一米。

2.2.3.3  通信部分分界:

1F区升压站至石城升压站:以石城升压站ODF柜为光缆分界点;

2)石城升压站至大蚶山升压站的光缆:

A、石城侧:本标段负责石城升压站侧终端塔至站内ODF柜之间的光缆和接续盒;

B、大蚶山侧:本标段负责大蚶山升压站侧终端塔至站内ODF柜之间的光缆和接续盒;

2.2.4其他

1)按照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标准化相关规定完成升压站站内设备、土建施工相关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2)承包人应完成满足生产及生活临建的所有设施(含施工用水及用电、临时用地、现场通信及网络),并符合安全、健康、环保的要求,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3)负责政府有关单位部门、国网电力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对本工程的质量检查、监测、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及产生的费用。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3.1设备区部分进度计划

12018630日土建工程施工完工;

220181015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320181030日具备受电条件;

2.3.2 土建部分进度计划

12018630日完成综合楼主体封顶

22018930日完成综合楼、室外及附属工程

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2.5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说明: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方不超过2个。仅限于以预装式变电站设备制造商和电力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由预装式变电站设备制造商牵头,预装式变电站设备制造商近5年至少有3110kV及以上预装式变电站供货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电力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至少担任过220kV 及以上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

3.4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应是稳定、可靠且盈利的,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16日至2018 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55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招标图纸等),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269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汇款附言上请注明该项目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26 9 00 分,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绿洲小区东面侨联大厦四层 

电话:0594-5933768  传真:0594- 5933968

联系人:陈    林宜东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5506

    话:0591--8753990438872068  传真:059187525335

人:庄林、冯华

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号:118080100100102651

 

监督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3

联系电话:0591-87559342  875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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