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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贞堡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工程)

点击:139次 日期:2018-01-17 14:55:31.0

安贞堡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贞堡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光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槐南镇安贞堡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安贞堡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工程)占地总面积约13800㎡,其中本次招标内容为游客中心主体结构及其配套的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施工投资约28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答疑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一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1、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物层数<5层、高度<15米、单跨跨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的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的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281144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满足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投标截止之日时有效。未提供有效的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0.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3.1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3.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30日上午090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6083000秒至2018122173000秒,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或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自行简写),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光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槐南镇,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3539045,传真:0598-3539045

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3610995,传真:0598-3610995

联系人: 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 

联系电话:0591-87865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槐南镇纪委

地址:永安市槐南镇槐南路1

联系电话:0598-35398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8-38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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