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用线东向延伸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点击:66次 日期:2018-01-16 12:07:46.0 |
邀请名单: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勘测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闽建信招〔2017〕第252号的汽车专用线东向延伸线道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融发改审批〔2017〕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汽车专用线东向延伸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福清市,西起规划杭深铁路,东至元海六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规划杭深铁路,东至元海六路,全长约为8.78km,为城市快速路,道路标准宽度为60m,部分路段辅路为远期实施。车道规模为“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07217.6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人民币约146495.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含隧道管理用房外接)、排水工程(含隧道消防给水、雨水、污水)、电气(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含高压接入部分、交通监控)、交通工程(预埋管、手工井部分)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照明工程(含高压接入部分)、交通工程(预埋管、手工井部分)工程(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注:其中消防栓工程只在初步设计时进行工程数量统计,但不做施工图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8月开工,本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道路工程)或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路工程或快速路工程。
3.4.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 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
6.4. 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
7.3. 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46495.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890.805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设计费、勘察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多退少补。
8.3.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部分(消防栓工程),其初步设计的工作比例为45%,即该部分设计费按该部分设计费总额的45%计取。
9.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9.1.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电话: 0591-85153786 ,传真:/
联系人: 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
联系人:王清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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