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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大干镇南路新村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2次 日期:2018-01-16 12:07:17.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大干镇南路新村箱涵工程已由顺发改审批〔201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大干镇大里四期南路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58万元(其中暂列金  27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截面尺寸为1.8米*2.2米排水箱涵180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23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15日08时00分至2018年1月30日 9:00:00通过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 30日上午 9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2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邮编:353206

电子邮箱:/

电话:13706911896,传真:/

联系人:杨承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鸿辉大厦6幢301室,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7828886,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606798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9-785181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支行

   号:197010100100073692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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