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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心城市闽江两岸污水溢流整治三期工程

点击:86次 日期:2018-01-13 11:00:57.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中心城市闽江两岸污水溢流整治三期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发改审批[2017]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排水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建溪大桥至塔下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共设置4座污水泵站,泵站规模分别为1000T/d两座、400T/d两座,管道长度约2.0公里,重力流管管径DNI150-DN400。投资约人民币320万元(包含设备吊装配合费不含设备主材费用及安装费,其中含暂列金15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8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城市供水管道中小型规模: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11437.00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要求);①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②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  招标人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http:// www.npggzy.gov.cn /np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招标公告中直接获取。

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2)或递交福建省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3)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4)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12514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nNPTF” 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npggzy.gov.cn /nph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73号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ps8617621@163.com 

电话:  0599-8616785 

联系人:  邱凤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219号四鹤广场B座806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971986975@qq.com 

电话:  0599-8899933  ,传真:  0599-8838230 

联系人: 杨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www.npggzy.gov.cn /nphy

联系电话:0599-89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地址:南平市玉屏路1

联系电话: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0599-891727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1  0101  0400  20542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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