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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平潭段)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

点击:95次 日期:2018-01-12 11:12:34.0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平潭段)

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7-1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农经〔2016〕207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潭段的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平潭岛内线路总长 7.022km,其中娘宫隧洞长 0.137km,天大山隧洞长0.200km,平潭岛内管道长6.685km。跨海段线路总长4.194km。天岭隧洞工程输水隧洞线路全长 2.349km。中福建材城段管道改线总长度1.319km。

2.2项目名称: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平潭段)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

2.3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平潭段)天岭隧洞工程、金井湾管道项目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近期调水工程管道改线项目(中福建材城段)、跨海管道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行期所需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所含的全部工作。

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内容包括:陆域段:①水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污水、地下水等);②声环境监测;③环境空气监测;④陆域生态监测;⑤水生生态监测; 水库底泥;跨海段:①海水水质;②海洋沉积物;③施工噪声、扬尘;④海洋生态;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及时掌握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了解各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水土保持监测主要任务是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值,施工期的扰动土地情况、料场取土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

2.6质量要求及标准:

2.6.1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须符合严格按照国家海洋、环保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等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以及本项目监测技术服务要求,全面实施批复意见要求的监测计划任务,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务与资料整编,按时提交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报告等监测成果,完成各项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工作,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2.6.2水土保持监测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以及本项目监测技术服务要求,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批复意见要求的监测计划任务,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务与资料整编,按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等监测成果,完成各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满足项目竣工水保验收要求

2.7监测服务期:

2.7.1环境监测和生态监测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环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包括施工期及环保专项验收前的试运行期

2.7.2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其证书附表须包含水和废水、生活饮用水、环境空气与废气、噪声、生物(须包括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底质或污泥、土壤和固体废物项目、海水、海洋沉积物监测;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证书等级为甲级;

3.3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承担过海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CMA 计量认证证书的环境监测单位为牵头人。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 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到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fjslztb.4008705191.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0.00 元,售后不退;并请在上述规定的同一时间内登录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网址: http://www.ptggzy.gov.cn/)对该项目进行报名,以便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后果自负

4.3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3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2月8日上午9 时00分00 秒前,通过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fjslztb.4008705191.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郑霖国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凤路北侧中国银行平潭支行三楼

电子邮箱:208395002@qq.com

联系人:傅先生

办公电话:0591-62881331

传真:0591-62520627

移动电话:187597891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赖潘清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电子邮箱:ms-zb@163.com

联系人:粘先生

办公电话:0591-87542977

传真:0591-87560944

移动电话:18059109269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行政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地点:潭城镇东大街24号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1-23155816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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