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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溪口观音亭重建附属工程一期项目

点击:85次 日期:2018-01-12 11:12:14.0

长泰县溪口观音亭重建附属工程一期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 标 编 号:明信德漳招〔2018〕1号

致:福建省尚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福建腾飞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溪口观音亭重建附属工程一期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E071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

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36平方米,场地内规划建设溪口观音亭附属建筑两栋,建筑面积201.2平方米,室外场地铺装面积约750平方米。 主要建筑物面积:201.2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保护溪口观音亭及附属相关的文物和部分安置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溪口观音亭重建附属工程一期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玖仟玖佰零捌元玖角陆分(小写:¥1719908.96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有效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6.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

  3.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111日至 2018 1 3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3.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8年1月31日15:00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 2018年1月30日16: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长泰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省年度保证金

凡根据闽建〔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可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方式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①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于 2018   1 31 15: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6.2.  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 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中国?长泰网(http://www.changtai.gov.cn/)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

联系人:先生                    电话: 1360507214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2402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mxdzzfgs@163.com

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18965377625,传真:0596-2631069

联系人: 小郑,小薛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监督部门:

   长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0596-8358399;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0596-8328267,0596-8322261;

   长泰县监察局   0596-8322052。

 

 

注: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精神的标准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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