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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顺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点击:88次 日期:2018-01-12 11:11:55.0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编号:FJMJNP-2018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顺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元坑谟武村、大历下店村、岚下郭城村、岚下百益村、元坑槎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6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7年度顺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625207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1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③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④根据闽检会〔201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到工程招标招标代理处存档。若开标签到前无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将按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5%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24日17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MJNP-2018001号”或2017年度顺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2、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  25 09 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

7.2. 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

地  址:顺昌县南北街2号

邮编:353200 电  话:1386001559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东路14号(贮木场办公楼五楼)

电话:0599-7832582, 0599-2839366   邮编:354200

联系人:廖小姐     王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帐  号:197010100100073692 0101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99-7851816 

 

注: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友情提示:? 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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