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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东支行改造营业楼外立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点击:94次 日期:2018-01-09 10:23:00.0

招标公告

福州城东支行改造营业楼外立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城东支行改造营业楼外立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古田路56号建行福州城东支行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行福州城东支行大楼的垂直高度约97米,幕墙改造总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0万元(含设计、施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城东支行改造营业楼外立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

2.3.1 设计范围: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1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工程

2.4 工期要求: 6 个月(含设计 1 个月);其中设计方案优化 10 天、初步设计 10 天、施工图设计 10 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竣工验收时国家最新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企业本单位在职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应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各一项,可为同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幕墙面积在1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项公共建筑幕墙施工项目。

注: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若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规模或未体现相关人员姓名的,应另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不含商住楼),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航站楼、车站建筑等)。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应是列入《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7】7号中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3.10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在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投标申请人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1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19日至2018115日的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2900分,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古田路56号建行福州城东支行8楼综合部

联系人:林敬海、鄢榕民

联系电话:0591-83369126、833174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谢彬强、郑文华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箱:396962663@qq.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咨招[2017]166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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