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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显应宫史迹展馆布展工程

点击:79次 日期:2018-01-09 10:22:56.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8001

 

1. 招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显应宫史迹展馆布展工程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审议通过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漳港街显应宫文物保护与旅游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见招标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598109;发包价:5263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招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古建筑范围),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展览展示”的准许内容;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具备合法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博物馆、展览馆及纪念馆(不含临时展厅);

3.7.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招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招标的,凡有意参加邀请招标者,请于2018  01    08 日至2018  01     12  日,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施工图纸每套6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招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截标前提交到位。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各投标人不得将招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招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01   22 0930递交地点: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漳港街道公开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乐市漳港街显应宫文物保护与旅游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乐市漳港街道

电话: 1365005600,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

邮箱:   443145535@qq.com     

电话:   13459122717    ,传真:   0591-87568787  

联系人:魏工

招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漳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开标室

地址:长乐市漳港街道

 

招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信息

 

收款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0877 3712 0100 3040 1048 3

 

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启用账户,请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监管部门:长乐市漳港街道纪委电话:  0591-286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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