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01次 日期:2018-01-09 10:22:39.0 |
平和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平和县交通运输局以平交审〔2017〕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平和县。
2.2项目的规模: 本年度实施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里程约23.43公里,其中吉白线(Y832)长13.18公里、福南线(Y873)长10.25公里。共设置交通标志牌85座、道口标柱6根、波形梁护栏4650米橡胶减速垄9米等设施,其中吉白线(Y832):设置交通标志牌41座、道口标柱2根、波形梁护栏2070米、橡胶减速垄4.5米;福南线(Y873):设置交通标志牌44座、道口标柱4根、波形梁护栏2580米、橡胶减速垄4.5米。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 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招标范围:平和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为 1 个标段;
2.6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1390659.17 元,发包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不适用。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持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邮费自付,售后不退。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5.4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个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法)。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1 月 19 日12:00 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开 户 行:平和县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9081010010010000057104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招标人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 号》及《漳建易〔2012〕12 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96-5280258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6-2161156
监督部门:平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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