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勘察设计)(第二次公告). |
点击:129次 日期:2018-01-06 12:11:58.0 |
招标条件
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天和〔厦〕招(勘+设)字2017-185号(招标编号)的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勘察设计)(第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7〕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勘察设计)(第二次公告) ;
建设地点: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组团B-1地块 ;
工程建设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 t/d。分两期建设,一期300 t/d,采用1×300 t/d焚烧线;二期增加1×300 t/d焚烧线。同时一期工程增设日处理25吨餐厨垃圾和日处理50吨污泥的处理设施。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61亿元。其中,第一期建设投资额约人民币19688.93万元,二期建设投资额约4535.14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竣工图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设备及施工招标(包括编制技术规范书,招标答疑等)、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等。同时设计应考虑二期设备、系统的预留接口、设施及空间。
2.5.2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
2.5.2.2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电气工程(含隔离变或电抗器设计)、通 信、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通风与除臭系统、除盐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公众环保教育监督设施、化学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及废水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餐厨垃圾转运与收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的收储和转运系统、垃圾接收及储存系统、起重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天然气压站等辅助系统、热工自动化仪表);
2.5.2.3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和(2)条件:(1)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1~3项资质的设计单位: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2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2)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具备工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的日焚烧生活垃圾600t(2×300t/d)及以上规模的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请于2018年 1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2018年1 月 16 日17时 00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
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
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评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费用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预计为24224.0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16.13万元,具体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67号 ,邮编: 361000 ;
电话: 18950018506 传真: / ;
联系人: 周俊武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1层 ,邮编: 361011 ;
电话: 0592-5330787 传真: 0592-5138787 ;
联系人: 蔡美珍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帐户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点: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 0599-8723008。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5对获取招标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文件请在上网时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电话0599-8317272)及新点平台(电话0599-8317118)联系,做好后台登记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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