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4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71次 日期:2018-01-05 10:33:58.0 |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4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90号
1.招标条件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的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7〕190号的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4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7〕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4号学生宿舍楼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内;
2.3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99.62㎡,总建筑面积2397.72㎡,地上六层。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3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85.65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6.2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机电设备抗震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建设周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元(¥5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迟到或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85.6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7.5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电话: 0591- 633787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人: 游秀敏 ;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监督单位: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6337876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宿舍楼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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