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空调工程施工(二次重新招标) |
点击:82次 日期:2018-01-05 10:33:20.0 |
招标编号:FJTC-171109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空调工程施工(二次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518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77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空调工程施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1110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3. 投标人需要提供变频多联机组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除制造商之外的任何销售机构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函,将不被认可。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3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更换新的招标文件,需要退还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玖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移动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518号,邮编:351100;
电话:0594-6796300
联系人:郑先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C座633,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3248
联系人: 袁女士、庄先生、黄先生、施先生、袁先生 。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监督电话:0594-692013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2751号 访问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