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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点击:95次 日期:2018-01-05 10:33:12.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明发改审(2017)29号、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玉虚洞

2.2.         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830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309287元;(K值=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明政文(2017)78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 40830分至2018181700分通过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17日24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陆万元整人民币(¥3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保证金”(可简写);?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4.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30 3110 1001 0000 0291 7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1180930分,提交地点为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同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明珠路99,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2868876,传真:0598-286887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38199882886656,传真:0598-3819192

联系人: 曾工 、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fjggfw.gov.cn)

联系电话:0591-8783358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

联系电话:0598-28188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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