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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楼、游泳池、风雨操场、配套用房、旗台旗杆以及室外配套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86次 日期:2018-01-03 14:58:22.0

漳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综合楼、游泳池、风雨操场、配套用房、

旗台旗杆以及室外配套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综合楼、游泳池、风雨操场、配套用房、旗台旗杆以及室外配套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白埕村北侧(含原白埕农中及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5507平方米(98.3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综合办公楼五层一栋4000平方米,主题教育中心楼四层一栋约6800平方米,男女生宿舍楼2栋各五层共5200平方米,食堂生活体验区约1800平方米,主题教育中心、宿舍和食堂各栋楼房间的连廊约300平方米,250米圆形跑道、户外游泳池及配套用房350平方米和约1公顷的体能拓展实践区,以及其它配套等;第二期主要建设风雨操场约1800平方米和食堂综合楼五层一栋约4800平方米(在食堂生活体验区加盖4层)。本次招标的是综合楼、游泳池、风雨操场、配套用房、期台旗杆以及室外配套安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注: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均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设计单位:福建龙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仟元整(¥6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25日 16时 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名称全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26日0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均须需携带原件核对)到场验证登记。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3583136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岳新村6幢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qzcxzz@163.com

电话:0596-2981555,2879392,传真:0596-2876013

联系人: 邱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监督部门:东山县建设局0596-5883511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588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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