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金保工程”项目软硬件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70次 日期:2018-01-03 10:50:53.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委托,对福州市“金保工程”项目软硬件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闽工咨ZB170920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及服务要求”及附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路中闽大厦D区九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持本企业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资料售价7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3900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洲际大酒店二十三层会议室(福州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百华大厦第二十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州洲际大酒店二十三层会议室(福州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百华大厦第二十三层)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授权代理人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8.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2投标人必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8.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8.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10、服务期:合同签订之后3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应验收及专项检测合格。
11、质量要求:通过相应验收及专项检测合格。
12、项目实施地点: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600 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 63113781;
联系人: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中闽大厦D区九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4755,传真:0591-87546407;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 称: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帐 号:5919021393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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