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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6次 日期:2018-01-02 18:31:23.0

 投标邀

  招标编号:YTND施招字【2017】第087号

致:

    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

2.2建设地点:福鼎市

2.3建设规模控制价为266551(含暂列金25000元)k=8%,发包价为247227(含暂列金25000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                    

2.7.2.设计单位:               /                    

2.7.3.代建单位:                                  

2.7.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项目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评审。

3.7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20180102日至20180107(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御景园2栋1梯701室)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4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或YTND施招字【2017】第087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携带原件备查。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5 15 00,提交地点为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人民政府山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山前通和路1号   

电话:1865939199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鼎市御景园2栋1梯701室

    电话:0593-7555055

    联系人:小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鼎支行 

    号:35050168710700000713

 

注: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识:福鼎市后胆溪(山前街道段)河道清淤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或YTND施招字【2017】第087号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鼎市山前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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