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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100次 日期:2017-12-31 17:28:00.0

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监招【2017】第059611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7】78、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招标人为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2.2建设地点:云霄县涉及乡镇(火田镇、列屿镇、云陵镇、东厦镇、陈岱镇、马铺乡、和平乡、下河乡)所辖的相关村庄;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云霄县区内8个乡镇274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本项目共建206个污水处理站,采用多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以及马铺乡已建18个污水处理站提标纳入合作范围内;本项目总共铺设污水管1098.106km其中马铺乡共建设污水管111.335km,和平乡共建设污水管126.419km, 下河乡共建设污水管139.979km,火田镇共建设污水管245.441km,东厦镇共建设污水管311.107km,陈岱镇共建设污水管126.170km,列屿镇共建设污水管34.823km,云陵镇共建设污水管2.832km,其中污水主干管(连续缠绕玻璃钢管,达到国标)φ200-400长度为523.932km,污水支管(UPVC排水管,达到国标),φ150长度为574.174km。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9951.69万元,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18336.17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投资41615.52万元;建安费估算50248.46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归档完成、结算审核完成(本工程若有审计应为审计完成)、保修期满止(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7设计单位: 

 2.8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依据下浮30%,本项目的监理费率如下:本项目建安费估算暂按50248.46万元计算,高程系数为1.0,复杂程度系数为0.85,专业调整系数为1.0,暂定监理费507.72万元(合同暂定额),监理取费费率为:1.0%投标人应按上述费率填报监理取费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结算监理费计费基数按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计取,即监理服务费=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1.0%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企业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为中级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 3 日至2018 1  7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相关书面材料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8  1  24   下午16: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6.3.1提交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银行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2年度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必须在有效期内)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3保函形式:投标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予以签收。

注:对采用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 2018年 1月25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确认,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递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电子件(开标后不退还),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其他说明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函内容支付(代理服务费为2.5万元,总价包干),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已考虑此项费用,但不纳入项目成本。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邮编: 363305

电话: 0596-8525603      传真:  0596-8522488   

联系人: 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  0596-2931058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监督单位: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8532248)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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