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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火田镇祥和新村250K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00次 日期:2017-12-31 17:27:58.0

漳州市火田镇祥和新村250K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火田镇祥和新村250KW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备〔2017〕E08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火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由业主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 云霄县火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火田镇圆峰村祥和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2017年投入第一期资金约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利用火田镇圆峰村祥和新村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8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一期为建设250K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预算审核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2057811元,含暂列金9.8万元

2.5.    工期要求:本次招标(2017年)总工期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含)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资料)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行政〔2013〕1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30日至2018118日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2%~13.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181600分前(指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注明工程项目全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开标时须提供原件给招标人)。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8年119上午10:30 前(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全程参加开标与评标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和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项目经理

8.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10时 30 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yx.fj.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火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火田镇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0596-88283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电话:0596-2933815   传真:0596-2933815

联系人:小欧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监督单位: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6-8532248)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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