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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镜台山公园道路工程福山段

点击:79次 日期:2017-12-31 17:27:48.0

投标邀请书(电子招标)

致:福建福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公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建天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兹邀请你们参加宁德市镜台山公园道路工程福山段 的投标,本招标项目具体招标条件、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资格要求及审查方法等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镜台山公园道路工程福山段已由宁德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2017〕19号专题会议纪要及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宜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文件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镜台山公园道路工程福山段;道路长度:1999.572m,道路修建宽度:6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镜台山公园道路工程福山段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102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被邀请者,请于 2017  12  30  日上午8时00分至2018  1   3  日下午17时30分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投标人必须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GT宁招【2017】-090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企业。

(注:银行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等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18150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1  3 1730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18号,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12378

联系人: 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元1007室

电话:0593-2843636

联系人:方先生邮编:35210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号:4091 7115 1656

 

监管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建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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